申请经营大件货物运输业务的,至少要有一辆运输类以上大件货物的专用车辆和相应的装卸设备。根据《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大型货物运输企业可分为四种类型: 一般大件运输半挂车的一类道路运输企业可承运一类大型物件; 二类道路大型物件道路运输企业可以承运一类、二类大型物件; 大型物件三类道路运输企业可承运一类、二类、三类大型物件;
类大型物件道路运输企业可以承运类、类、类、类大型物件。 除满足《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开业技术经济条件(试行)》规定的大件货物运输基本要求外,拟从事类企业业务的,其拥有的车辆应具备20至100吨的超重型车辆(包括牵引车和挂车)及配套附件,技术状况良好,能在重载条件下通过8%的坡道; 拟从事二类企业业务的,其拥有的车辆应具备100至200吨的超重型车辆(含牵引车和挂车)及配套部件,技术状况良好,在重载条件下能通过8%的坡度; 拟从事三类企业业务的,其拥有的车辆应具有200至300吨超重车辆(包括牵引车和挂车)及配套附件,技术状况良好,能在重载条件下通过8%的坡道; 拟从事四类企业业务的,所拥有的车辆应具有300吨及以上的超重车辆(包括牵引车和挂车)及配套附件,技术状况良好,能在重载下通过8%的坡度。 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的车辆除满足技术要求外,还应满足哪些大件运输半挂车的条件? 根据《货规》规定,从事大型物件的运输车辆除了满足《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》和《道路车辆外廓尺寸、轴荷和质量限值》两个国家标准规定的车辆技术要求外,还应当具备与所运输的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辆。 申请从事大型物件营运的,车辆要求还应符合交通部交公发〔1995〕1154号《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》的规定具体要求是: (一)大型物件一类道路经营人必须具备装载大型物件实际能力在20吨至100吨的超重型车辆,包括牵引车和挂车(半挂车、凹进式低平台挂车)。并且有相应的配套配件。该车技术状况良好,能在重载情况下顺利通过8的斜坡。 (二)大型物件二类道路运输经营者,必须具有实际装载大型物件能力为100吨至200吨的超重型车辆,包括牵引车和挂车(半挂车、凹进式低平台挂车)及相应的配套附件。该车技术状况良好,能在重载情况下顺利通过8的斜坡。 (三)大型物件类道路运输经营者,必须具有实际装载大型物件能力为200吨至300吨的超重型车辆,包括牵引车和挂车(半挂车、凹进式低平台挂车、长途挂车、3排或4排挂车及其他改装挂车),并具有相应的配套附件。该车技术状况良好,能在重载情况下顺利通过8的斜坡。 (四)大型物件四类道路运输经营者,必须具有实际装载大型物件能力为300吨及以上的超重型车辆,包括牵引车和挂车(半挂车、凹进式低平台挂车、长途挂车、3排或4排挂车及其他改装挂车),并具有相应的配套附件。该车技术状况良好,能在重载情况下顺利通过8的斜坡。 (责任编辑:半挂车培训) |